怎樣才能讓職場真的對懷孕婦女友善?產檢假、產假等有薪假的成本,應該由政府補助!目前政府有規定67人以上企業,需按比例雇用身心障礙人士,否則需繳交一筆補助費,等同基本工資。這就是讓企業「不雇也是要花錢,那就雇吧!」類比於這種精神,可以規定:員工有請產假之事實者,企業新聘短期替代勞工產生之費用,依[原員工、替代員工][勞保薪資、實付薪資]中較低者,由政府全額補助。 Tags: 12 comments 494 likes 6 shares Share this: 翟本喬 - 科技時代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科技政策及評論 11226 followers 10160 likes View all posts